为适应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,满足我省汽车维修检测技术人员的迫切需求,根据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要求,决定了从2010年1月起,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(独立本科部分)将在全省范围内开立,现将下列事项通知如下: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毕业于国家认可的专业(或以上)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户籍登记限制的,可以申请汽车维修和检测(独立本科部分)。
汽车维修与检验专业(独立本科部分)的教育水平和规格:本专业的教育水平为本科,每门课程都有资格参加考试,省考试委员会颁发课程资格证书。毕业要求不少于16门,不少于80学分,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并经思想道德鉴定合格的,授予学士学位证书。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附设的汽车维修检测专业,由华南理工大学附设,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并符合相关学位要求的考生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学位的规定由研究生院授予学士学位。
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专业课程的特点,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开设独立课程,华南理工大学负责辅导和PRA的组织。课程评价
本专业只适用于团体报名,从本专业的独立教学点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集体报名手续,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申请注册并提交报名费。
国家考试委员会负责审批专业考试计划;编制国家统一命题课程自学考试大纲;组织编写国家统一命题课程教材;国家统一命题课程的命题和考试进度表。
省级考试委员会负责公布专业考试计划;组织编写省级命题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;组织省级提案的命题和考试进度表。课程设置:统一全省考评文件,管理考卷;颁发课程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;指导和督导辅导员工作。
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登记、协助考试卷的组织和考试卷的管理工作,协助指导和督促学生的工作。
华南理工大学在省级考试委员会的指导下,开展学生助学活动,开展宣传工作,参加命题和论文评价工作,组织实践性课程考核。坚持考试与办学分离的原则、命题和指导,相关课程的教师不应参与课程的辅导。
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(独立本科)每年有四次考试,考试安排在一月、四月、七月、十月。省级考试委员会和省级统一考试课程由省级考试委员会安排,开学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,考试安排由省考试委员会统一公布。